今天又和媽媽吵架,只為了我想要買自助餐當晚餐比較快速方便而媽媽要煮飯。
我當然不覺得我完全是對的,只是也再度意識到我是不能隨時配合別人生活的人。
也再度思考,我還要再待在屏東一年嗎?我待得下去嗎??
在屏東,凡是要仰賴媽媽,偏偏媽媽對我完全不是放任我自主生活的人。
所以,出門,缺錢時,我都必須低聲下氣。
該怎麼樣繼續維持這樣的生活呢?
我真的一點也不想向媽媽伸手要錢,所以我才覺得累人。
吵架後,我更沒有臉說我想要買什麼東西,我是不是缺錢了。
真的好辛苦這種生活。
以後我絕對絕對不會和長輩一起住!!!
每個人的個性都不同,像英豪哥哥和姑媽住了這麼長的時間,直到三十幾歲才自由,那是英豪哥哥很可以容忍那種不自由和管教。
是我不行,是我的個性使然,沒有所謂的對錯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